為促進文明城市建設,營造綠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奉新縣人民政府關于在縣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等規定,現將縣城禁燃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縣城禁燃區域一律禁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從2023年11月8日至12日,縣城禁燃區域所有經營戶自覺將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全部予以處理,自查自改,自我規范。
根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二、2023年11月13日開始,公安機關牽頭會同應急、消防、市監、城市管理等相關執法部門,建立聯合執法隊伍,對街道小型超市、沿街門店、香燭壽品店等場所開展執法檢查,對存在非法經營、儲存的煙花爆竹一律予以收繳銷毀,并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采取強制措施,請廣大市民朋友配合、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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