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赤岸鎮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圍繞“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建設目標,扎實推進各項工作,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現將我鎮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強化統籌引領,壓實法治建設責任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將其納入年度工作要點,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調整充實鎮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擔任組長,鎮長牽頭落實政府層面法治建設任務,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每半年專題聽取1次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確保責任層層傳導、任務落地見效。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貫徹,通過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專題宣講、“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學堂”等形式,組織黨員干部開展專題學習研討,結合“法律七進”活動常態化開展基層宣講,實現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規范行政行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健全決策機制。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決定制度,將關鍵法規制度納入常態化學法計劃,決策前確保材料齊全規范,討論中充分發揚民主,決策結果如實記錄存檔,杜絕以傳閱、會簽等形式替代集體討論。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為重大決策、合同簽訂等提供法律意見,提升決策合法性。二是規范行政執法。加強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建設,完善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細化執法流程和操作規范,組織行政執法專題培訓2次、案例研討2次,14名行政執法人員全部持證上崗。推行“柔性執法”“說理式執法”,開展執法普法活動36次,全年完成行政執法檢查102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23起,案件辦理做到程序合法、事實清楚、處罰適當。三是深化政務公開。主動接受鎮人大法律監督和群眾、輿論監督,全年公開政務信息189條,覆蓋民生保障、項目建設、行政執法等重點領域,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深化法治治理,筑牢基層穩定防線
一是創新基層治理模式。推行“黨建+法治+網格”治理機制,將全鎮劃分為99個網格,配備專職法治網格員,負責政策宣傳、矛盾排查、糾紛調解等工作。整合綜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力量,建立“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全年排查化解矛盾糾紛112件,調解成功率達93.75%。規范信訪事項辦理流程,全年辦理信訪事項65件,辦結率91%,引導群眾依法表達訴求。二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一窗受理、并聯審批”。組織司法所、法律顧問團隊開展“法治惠企”上門服務,通過座談會、法治講座等形式,精準推送涉企法律法規,幫助企業防范法律風險。聚焦重點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等中心工作,提前介入提供法治服務,以規范化保障舉措優化營商環境。
(四)強化普法宣傳,營造尊法學法氛圍
以“八五”普法規劃為抓手,構建“線上+線下”立體化普法體系。線上依托“最美赤岸”視頻號發布法治宣傳短視頻,線下開展“法律進鄉村、進企業、進校園”主題活動16場,覆蓋群眾7000余人次。圍繞“3?15”“12?4”等重要節點,開展憲法宣傳周、民法典宣傳月等集中宣傳活動,發放普法資料3000余份,解答群眾咨詢200余人次。深化“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建立“集中培訓+案例研討+實踐鍛煉”模式,組織開展政策宣講、糾紛調解等活動90余次,充分發揮其基層法治建設主力軍作用。督促各村更新法治宣傳欄,聚焦民生法律問題和新出臺法律法規,確保宣傳內容準確權威、通俗易懂。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治隊伍專業素養不足
村“法律明白人”隊伍雖已實現全覆蓋,但多數人員法律知識儲備有限,運用法律政策化解復雜疑難糾紛、提供精準法律咨詢的能力有待提升。鎮級行政執法人員面對新領域、新業態執法時,存在知識更新不及時、執法經驗不足的情況,應對復雜執法場景的能力需進一步加強。
(二)法治與中心工作融合不夠深入
在運用法治手段推動產業發展、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方面,思路不夠開闊,舉措不夠有力,法治保障作用未能充分發揮,部分工作仍存在以行政手段為主、法治思維運用不充分的現象。
(三)執法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基層行政執法力量相對薄弱,執法設備和技術手段較為落后,信息化執法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執法效率和效果。普法宣傳仍存在部分內容與群眾實際需求結合不夠緊密的問題,針對性和實效性需進一步增強。
三、主要負責人履行職責情況
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扛起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把法治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親自部署重要工作、過問重大問題、協調重點環節、督辦重要任務。牽頭成立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謀劃年度法治工作,定期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整改落實中的突出問題,推動法治建設與鎮域發展各項工作同頻共振,確保黨中央關于法治建設的決策部署和縣委工作要求落地見效。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提升法治隊伍專業能力
制定基層法治隊伍能力提升年度計劃,每年至少組織4次“法律明白人”、行政執法人員專題培訓,內容側重實用法律知識、調解技巧和執法實務。深化與法院、檢察院、律所的合作,邀請專家開展專題講座和案例指導。探索建立激勵機制,制定表揚獎勵辦法,激發基層黨務工作者履職內生動力。升級執法設備,推廣信息化執法手段,提高執法規范化、智能化水平。
(二)深化法治與中心工作融合
圍繞鄉村振興、產業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工作,制定法治化推進方案,運用法治思維破解發展難題、防范化解風險。將法治要求貫穿項目審批、民生保障、基層治理全過程,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確保各項工作依法依規推進,充分發揮法治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作用。
(三)強化矛盾糾紛化解效能
持續開展“化解矛盾風險 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依托網格走訪開展拉網式排查,實現矛盾糾紛“早預防、早發現、早化解”。深化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村級調解會、鄉賢理事會、法律明白人隊伍聯動機制,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處體系,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和重點信訪案件,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處置在源頭。
(四)增強普法宣傳實效
優化普法工作機制,推行“普法+服務”模式,將普法與政務服務、矛盾調解、執法監管深度融合。針對農村群眾、企業經營主體、青少年等不同群體,制定差異化普法清單,開展“訂單式”普法。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拓寬普法渠道,豐富宣傳形式,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趣味性,推動法治觀念真正入腦入心,營造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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