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們編制了《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局依據相關職責和法規行使行政職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之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中國奉新網(www.xmzaj.com)上查閱。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局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5類:
1、概況信息。包括本局總體情況,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和重要活動、講話。
2、法規文件。包括局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
3、發展規劃。包括本地環境保護規劃及相關政策;本局年度工作、重點工作、階段性工作的計劃。
4、行政執法。包括本局負責實施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環境執法、群眾投訴等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行政執法及行政復議等情況。
5、公共服務。本局審批、核準、備案項目的辦事指南等信息。
具體參見本局編制的《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中國奉新網和政務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局主要辦公場所進行查閱,查閱地點: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局;開放時間:8:30—12:00,14:30—18: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聯系電話:0795-4622025。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在主要辦公場所公開兩種形式。本局網上公開的信息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信息公開網站具體網址:(http://www.xmzaj.com/fxxrmzf/xsthjj/bmxxgk.shtml)。
(三)公開時限
本局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展規劃、行政執法依據、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
屬于本局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將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
本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局
辦公地址:江西省奉新縣222省道(干大線)
聯系電話:0795-4622025
傳真號碼:0795-4622025
編碼:330700
電子郵箱:fxhb2021@126.com
辦公時間:8:30-12:00、14:30-18: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
向本局提出申請的,填寫《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本局網站下載。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局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2)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局受理機構當場提出申請。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2、申請處理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對《申請表》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完備,可以當場受理的,當場受理登記并出具《登記回執》;對于要件不完備的,本局可以要求申請人補正。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按規定程序對申請進行審查,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可延長20個工作日。
本局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一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局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局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依法不屬于本局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三)申請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信息處理費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采取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一種標準,不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收費標準為:a.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b.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收費標準為:A.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B.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C.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D.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四)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屬于國家秘密的;
2、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3、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造成不當侵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局紀檢室投訴。
監督電話:0795—4622025 傳真:0795—4622025
通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局紀檢室
郵政編碼:330700
接待投訴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附:《宜春市奉新生態環境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接受申請單位: 申請表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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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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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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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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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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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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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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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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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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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其它 組織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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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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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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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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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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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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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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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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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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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況 |
所需信息的內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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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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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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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選) □紙面 □電子郵件 □光盤 □磁盤 |
獲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選) □郵寄 □快遞 □電子郵件 □傳真 □自行領取、當場閱讀、抄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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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無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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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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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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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申請 單位 辦理 結果 |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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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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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申請人留存一份。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