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按國家、省、市、縣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檢查執行落實情況。
(三)辦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直部門、市直部門和縣委公文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場、辦事處、管委會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后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場、辦事處、管委會對市政府和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的聯系,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委員、市政協委員、縣政協委員提案。
(八)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饋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市政府領導同志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十)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要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二)研究擬訂全縣金融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督促金融機構落實好國家、省、市、縣的決策部署,負責組織實施縣政府對地方金融機構的管理和聯系,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日常監管,推進全縣多層次資本市場、保險市場發展。
(十三)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法規,承擔全縣外事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營商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加強和改善營商環境工作的統籌謀劃、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督查考核等職能。
(十五)貫徹執行有關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承擔全縣無線電管理日常工作。
(十六)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行政管理體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和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縣政府、政府辦公文(含電子政務)、文電運轉及管理。負責縣政府、政府辦介紹信管理和使用。承擔縣政府、政府辦保密、公文交換、公文流轉和文印工作。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碰頭會的會務工作。
(二)秘書股。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主要領導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和來信、信訪件的接待處理工作。負責對口工作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采編和上報。負責縣長專項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
(三)縣長督查室(督查股)。負責主要領導批示、縣政府重要會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全縣重點工作、重大項目、重要文件貫徹落實的督辦、督查。督促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四)調研股。負責全縣經濟形勢分析,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開展的相關調研工作。
(五)信息股。辦理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和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承擔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場、辦事處、管委會、縣直各部門政務信息工作的指導、培訓等工作。
(六)機要室(辦公自動化技術室)。負責對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文電流轉工作。負責對縣政府、政府辦下發的文件編號及歸檔整理等工作,對縣政府、政府辦印鑒的保管及保密工作。
(七)金融股。制訂促進全縣金融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負責與駐縣金融機構日常聯系,促進政、銀、企交流合作。負責股份制銀行在我縣設立分支機構的引進工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審批文件的初審及日常監管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防范、處置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及應對金融方面的突發事件。負責企業上市指導和審核推進,指導上市公司規范發展、資產重組、配股、增幅等有關工作,辦理有關銀行、保險、證券、信托、資本市場等金融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
(八)外事股。負責宣傳并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法規。承擔全縣外事日常工作。負責對全縣干部出國、出境的審核工作。
(九)營商環境建設股。負責擬訂全縣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年度計劃,擬訂加強和優化全縣營商環境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推進、指導協調全縣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責擬訂營商環境優惠政策,并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營商環境各項政策。負責全縣營商環境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測評、考核和通報等工作。負責受理、調查、處理、轉辦、回復涉及全縣營商環境建設的投訴、舉報和重大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給縣營商環境建設造成較大影響的地方、單位及個人進行追責問責。
(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負責貫徹和執行有關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工作,負責全縣無線電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縣政府值班室。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上級政府和縣政府領導相關指示,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十二)職能轉變協調股。負責起草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文件并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指導、督促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深化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工作的調查研究、評估考核。負責協調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審核縣本級行政審批、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等事項并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見。負責指導推進全縣行政審批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承擔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政策法規股。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重要的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重要的政策性文件解釋工作。負責擬訂或組織擬訂重要的縣政府辦公室內部管理政策性文件。負責審核縣政府辦公室對外簽署的有關合同、協議。負責全縣政府辦公室系統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聯系和管理縣政府法律顧問。負責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領導分工
陳志輝(政府辦主任):主持政府辦公室(外事辦)全面工作,兼管人事、信訪、督查、機要、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協調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余慕白(政府辦副主任):協助政府辦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政府辦主任分管人事、工會、婦女、關工委、老干部、信訪、檔案、招商引資、安全等工作;分管縣政府辦值班室、財務股、機要股;負責鄉村振興、城市創建、聯系社區等方面工作;負責協調農業、文化口,衛生健康、教育體育口,工業、開放型經濟、環保口領導分管及工業、開放型經濟口領導協管的工作。
張智猛(政府辦副主任,赤岸鎮城下村駐村工作隊員):負責縣政府辦駐赤岸鎮城下村鄉村振興駐村幫扶工作。
胡長春(政府辦副主任):協助政府辦主任分管督查工作。負責重大項目推進、“互聯網+”、“問政江西”、省長信箱、人民網信訪件,縣委、縣政府部署的重大事項、專項工作等的落實和督查;負責協調縣政府城建、城管、交通、林業口領導分管的工作。
章恒宋(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副主任):負責信息、調研工作。負責協調縣政府糧食、殘聯口和市監、醫保、科技、民政口領導分管的工作,負責協調縣政府文化旅游口領導協管的工作。
晏 歡(營商環境服務中心副主任):協助營商環境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開展工作;協助政府辦主任分管外事股工作;負責綜治(普法)、黨外干部意見建議辦理等工作;協助督查室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協調縣政府公安(交警)、司法口領導分管的工作;負責協調縣政府衛生健康、教育體育口領導協管的工作。
李 龍(政府辦四級主任科員):協助政府辦主任分管會務、黨建(組織、宣傳、意識形態、紀檢監察、統戰)、數字政府、綜合股工作,牽頭政府大事記編發工作,負責無紙化辦公工作,協助協調縣政府財稅綜合、應急管理口領導分管的工作。
涂玉婷(營商環境服務中心副主任):協助政府辦主任分管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工作;協助數字政府工作。
熊林根(百丈山管委會黨委委員、副主任):負責會計、編制、財務管理等工作,承擔督查、問政江西工作。
四、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95—4539170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詳細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縣行政大樓六樓(應星南大道北)
負責人:陳志輝
奉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構職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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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
序號 |
名稱 |
依據 |
實施股室 |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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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按國家、省、市、縣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
1 |
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主要領導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和來信、信訪件的接待處理工作。 |
《中共奉新縣委辦公室 奉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奉辦字〔2019〕32號)、 《中共奉新縣委辦公室 奉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調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奉辦字〔2024〕22號) |
秘書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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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負責縣政府、政府辦公文(含電子政務)、文電運轉及管理。 |
綜合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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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負責縣政府、政府辦介紹信管理和使用。 |
綜合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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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擔縣政府、政府辦保密、公文交換、公文流轉和文印工作。 |
綜合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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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負責對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文電流轉工作。 |
機要室(辦公自動化技術室) |
0795-4539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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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檢查執行落實情況。 |
6 |
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碰頭會的會務工作。 |
綜合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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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負責縣長專項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 |
秘書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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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負責對口工作的督查、督辦工作。 |
秘書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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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負責主要領導批示、縣政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貫徹落實的督辦、督查。 |
縣長督查室(督查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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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直部門、市直部門和縣委公文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
10 |
承擔辦理省委、省政府及省直部門公文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
機要室(辦公自動化技術室) |
0795-4539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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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承擔辦理市委、市政府及市直部門和縣委公文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
綜合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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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場、辦事處、管委會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
12 |
承擔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場、辦事處、管委會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及收文。 |
綜合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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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后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
13 |
承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后仍有爭議的問題運轉。 |
縣長督查室(督查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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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場、辦事處、管委會對市政府和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
14 |
負責主要領導批示、市政府和縣政府重要會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全縣重點工作、重大項目、重要文件貫徹落實的督辦、督查。 |
縣長督查室(督查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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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的聯系,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委員、市政協委員、縣政協委員提案。 |
15 |
督促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
縣長督查室(督查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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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饋情況,提出建議。 |
16 |
負責全縣經濟形勢分析,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開展的相關調研工作。 |
調研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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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市政府領導同志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
17 |
承擔縣政府值班工作。 |
縣政府值班室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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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及時掌握重特大、較大突發事件情況,傳達、督辦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
縣政府值班室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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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
19 |
負責辦理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和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
信息股 |
0795-4539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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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負責承擔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場、辦事處、管委會、縣直各部門政務信息工作的指導、培訓等工作。 |
信息股 |
0795-4539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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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要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
21 |
協助和協調重特大、較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
縣政府值班室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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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研究擬訂全縣金融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督促金融機構落實好國家、省、市、縣的決策部署,負責組織實施縣政府對地方金融機構的管理和聯系,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日常監管,推進全縣多層次資本市場、保險市場發展。 |
22 |
制訂促進我縣金融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 |
金融股 |
0795-4539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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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負責與駐縣金融機構日常聯系,促進政、銀、企交流合作。 |
金融股 |
0795-4539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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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負責股份制銀行在我縣設立分支機構的引進工作。 |
金融股 |
0795-4539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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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審批文件的初審及日常監管工作。 |
金融股 |
0795-4539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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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協助相關部門防范、處置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及應對金融方面的突發事件。 |
金融股 |
0795-4539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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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負責企業上市指導和審核推進,指導上市公司規范發展、資產重組、配股、增幅等有關工作。 |
金融股 |
0795-4539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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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辦理有關銀行、保險、證券、信托、資本市場等金融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 |
金融股 |
0795-4539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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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法規,承擔全縣外事日常工作。 |
29 |
負責宣傳并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法規。 |
外事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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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負責對全縣干部出國、出境的審核工作。 |
外事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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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負責全縣營商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加強和改善營商環境工作的統籌謀劃、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督查考核等職能。 |
31 |
負責擬訂全縣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年度計劃,擬訂加強和優化全縣營商環境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推進、指導協調全縣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
營商環境建設股 |
0795-4539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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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負責擬訂營商環境優惠政策,并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營商環境各項政策。 |
營商環境建設股 |
0795-4539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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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負責全縣營商環境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測評、考核和通報等工作。 |
營商環境建設股 |
0795-4539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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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負責受理、調查、處理、轉辦、回復涉及全縣營商環境建設的投訴、舉報和重大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給縣營商環境建設造成較大影響的地方、單位及個人進行追責問責。 |
營商環境建設股 |
0795-4539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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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貫徹執行有關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承擔全縣無線電管理日常工作。 |
35 |
負責貫徹和執行有關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工作。 |
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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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負責全縣無線電日常管理工作。 |
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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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行政管理體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
37 |
負責起草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文件并組織實施。 |
職能轉變協調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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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負責協調、指導、督促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
職能轉變協調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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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負責組織開展深化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工作的調查研究、評估考核。 |
職能轉變協調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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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負責協調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審核縣本級行政審批、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等事項并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見。 |
職能轉變協調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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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負責指導推進全縣行政審批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
職能轉變協調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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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承擔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
職能轉變協調股 |
0795-4539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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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和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
43 |
縣政府負責同志交辦事項辦理。 |
承辦股室 |
0795-4539170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