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有關規定和《關于開展宜春市第九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宜文廣旅字〔2025〕17號)的要求,我縣組織開展第九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申報和推薦工作,通過項目保護單位推薦,縣非遺專家評審小組評審認定,確認推薦《奉新打鐵花》《奉新玉林核雕》《奉新柃木花蜂蜜釀造技藝》申報宜春市第九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現予以公示。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時間
公示時間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30日。
如對評審推薦結果有異議,可在2025年9月30日前通過奉新縣文化廣電旅游局辦公室進行反映(過時不再受理)。
二、受理反映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奉新縣文化廣電旅游局辦公室
聯系電話:0795-4604661
奉新縣文化廣電旅游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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