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宜春市2025年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傳承活動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文廣旅字〔2025〕24號)要求,我局會同縣非遺中心組織對全縣7名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2025年度履職盡責情況進行了評估。經自評、非遺中心初評,我局組織召開會議對初評結果進行審核,結果為:擬推薦優秀等次2人(肖易先、樊明芳)、合格等次4人(劉學友、孔莉萍、諶志嬌、龍登明)、不合格等次0人、1位傳承人(熊賢祥)認定為喪失傳承能力,經核查7位傳承人征信記錄確定無失信人員,現予以公示。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時間
公示時間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0日。
如對評審推薦結果有異議,可在2025年9月20日前通過奉新縣文化廣電旅游局辦公室進行反映(過時不再受理)。
二、受理反映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奉新縣文化廣電旅游局辦公室
聯系電話:0795-4604661
奉新縣文化廣電旅游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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