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場、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根據《全國農業普查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25〕9號)精神,國務院決定于2026年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切實做好我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握普查重要意義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也是全面掌握我縣農業、農村、農民基本狀況的重要舉措。開展好此次普查,對科學制定全縣“三農”政策、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具有重要基礎性作用。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明確普查范圍,準確掌握核心內容
本次普查對象包括農村住戶(含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及鄉鎮人民政府。普查行業涵蓋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普查內容主要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以及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三、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根據《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縣政府成立奉新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統計局,承擔普查日常組織、協調推進、數據處理等具體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鄉鎮(場、管委會)要相應設立普查工作機構,認真組織實施本地普查工作,及時解決普查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落實經費保障,營造良好氛圍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所需經費,按照財政管理體制,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確保按時足額撥付。縣財政局要保障普查經費落實到位。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廣泛宣傳普查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引導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為普查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五、堅持依法普查,確保數據質量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江西省統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開展普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普查數據,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普查取得的數據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發布。要強化普查業務培訓,嚴格執行普查方案,積極運用智能手持電子數據采集設備、無人機等現代技術手段,切實提高普查效率和數據質量,減輕基層負擔。
附件:奉新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此件主動公開)
附
奉新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宋安福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常務副組長:彭朝新 縣政府副縣長
副 組 長:余慕白 縣政府辦副主任
王迪樹 縣統計局黨組書記
李百萍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戴 江 縣財政局局長
廖 偉 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
康 愉 縣統計局局長
成 員:董安海 縣營商環境服務中心八級職員
謝 東 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盧金星 縣網絡應急指揮中心主任
洪 躍 縣重點項目推進中心八級職員
余聚慶 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
熊春華 縣民政局社會救助中心主任
徐 寧 縣司法局三級主任科員
王 華 縣財政局財政公共服務中心副主任
鄧曉龍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張 明 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帥丹丹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
楊 俊 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
鄧 陽 縣水利局副局長
何 斌 縣林業局黨組成員
華勁勇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盧嘉郁文 縣文化廣電旅游局副局長
程長安 縣社區黨工委紀工委書記
李 娟 縣統計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統計局,由李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