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奉新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注:本報告因金額單位轉換原因可能存在尾數誤差。
第一部分 奉新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奉新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是主管就業、扶持創業工作的單位。奉新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就業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縣就業工作規劃與指導,促進全縣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失業保險工作,負責全縣企業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的參保登記、基金管理、失業人員的申領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的核發工作;指導和開展就業再就業培訓工作。根據社會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就業再就業培訓、職業技能提升等各類培訓工作;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社會保險補貼等各項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建立職業介紹機構,指導全縣職業介紹,為勞動力供需雙方實現雙向選擇提供服務,組織實施全縣勞動力市場及其信息網絡建設;開展就業預測預報工作,掌握并發布勞動力資源和用人需求信息;做好全縣城鄉就業、失業和失業保險等各項統計報告工作;組織指導各鄉鎮勞動保障所做好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工作,為失業人員再就業和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轉移和勞務輸出提供服務,促進其就業;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各項服務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本單位設立 7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股、資金管理股、就業訓練中心、創業貸款擔保中心、失業保險股、公共就業服務股、人力資源市場股。
本單位2024年末編制內實有人員16人,其他人員1人。離退休人員7人,其中:單位發放離退休費的人員0人,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人員7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單位決算表
2024年度單位決算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收入總計2871.49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124.67萬元,比上年增加124.67萬元,增長100%;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本年收入合計2746.82萬元,比上年減少232.50萬元,下降7.80%,主要原因:相對去年,上級就業補助資金及地方配套就業補助資金收入減少;上級普惠金融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收入較去年減少;2023年初,其他收入納入單位管理,單位自有資金相應增加,年初結轉和結余主要由退回的資金及見習人員補貼資金。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財政撥款收入2737.80萬元,占99.67%;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9.02萬元,占0.33%。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支出總計2871.4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2859.21萬元,比上年減少120.11萬元,下降4.03%,主要原因:上級就業補助資金及地方配套就業補助資金支出較上年減少;上級普惠金融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支出較上年減少;結余分配0.00萬元,與上年持平;年末結轉和結余12.29萬元,比上年增加12.29萬元,主要原因:主要為往年度結余的見習人員補貼。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基本支出218.76萬元,占7.65%;項目支出2640.44萬元,占92.35%;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1362.23萬元,決算數2737.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0.98%。其中: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年初預算數1218.56萬元,決算數1793.7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7.20%。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增加了中央就業補助資金239萬,省級就業資金136萬,促進全縣就業工作的開展;增加了兩名員工相對應產生了養老支出和辦公經費。
(二)衛生健康支出(類)年初預算數10.16萬元,決算數10.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22%。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新入職兩名員工產生的醫保及大病支出等。
(三)農林水支出(類)年初預算數130.25萬元,決算數916.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03.91%。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資金為創業擔保及獎補資金846.86萬元,補充創業擔保基金70萬元,促進全縣創業貸款工作的開展。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年初預算數3.26萬元,決算數16.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15.48%。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上年度的住房公積金未列支的在本年度發放,且本年度新增了兩年員工,導致住房公積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18.76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189.03萬元,比上年增加26.23萬元,增長16.11%,主要原因:增加兩名人員,對應增加了相對應的工資福利。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23.71萬元,比上年增加9.12萬元,增長62.53%,主要原因:增加兩名員工,對應的辦公費用增加,同時就業各項工作任務加重,為更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開展,開展了更多的學習活動等。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5.02萬元,比上年增加1.30萬元,增長34.84%,主要原因:降溫費用、獎勵金、獨生子女補助的發放。
(四)資本性支出1.00萬元,比上年增加1.00萬元,主要原因:用于購置空調等辦公設備。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全年預算數11.55萬元,決算數7.88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68.20%;決算數比上年增加0.09萬元,增長1.13%,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全年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0.00萬元,主要原因:未發生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數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發生因公出國(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是:未發生因公出國(境)支出。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6.55萬元,決算數4.55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0.00萬元,主要原因:未發生公務用車購置費。決算數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發生公務用車購置費。全年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6.55萬元,決算數4.55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69.47%,主要原因:響應號召,節約開支。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00萬元,下降0.01%,主要原因:響應號召,節約開支。年末使用財政撥款負擔費用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三)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5.00萬元,決算數3.33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66.54%,主要原因: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決算數比上年增加0.09萬元,增長2.72%,主要原因:為了更好開展5+2就業之家工作,增加了就業網點之間的交流學習活動。全年國內公務接待31批,累計接待335人次,主要是:開展就業創業服務工作的接待餐費。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00萬元,決算數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單位不是行政單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故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5.9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5.9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0.1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3.6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49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4.77%。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臺),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就業創業服務工作上山下鄉等公務活動。本單位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納入2024年度單位預算范圍的二級項目16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2628.3萬元,占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其中,0個項目評價結果為“優”,16個項目評價結果為“良”,0個項目評價結果為“中”,0個項目評價結果為“差”。
(二)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本單位“2024年省級就業補助資金”“2024年中央就業補助資金”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結果詳見附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單位本年度從財政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單位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參公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預算改革業務: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財政國庫業務: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四)信息化建設支出:反映部門用于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五)財政委托業務支出:反映財政委托評審機構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和委托建設銀行等機構代理業務發生的支出。
(六)其他財政事務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七)派駐派出機構支出:反映由紀檢監察部門負擔的派駐各部門和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的專項業務支出。
(八)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九)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十)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二)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指反映財政用于支持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升創業服務能力和向社會購買就業創業服務成果的補助支出。
(四)職業培訓補貼:反映財政用于落實相關職業培訓政策方面的補貼支出。
(五)社會保險補貼:指對符合條件人員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的補貼。
(六)公益性崗位補貼:指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給予的崗位補貼。
(七)就業見習補貼:指對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費給予的補貼。
(八)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指用于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方面的補助。
(九)促進創業補貼:反映財政為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給予的求職創業補貼,以及為支持符合規定條件的群體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給予的一次性創業補貼等相關支出。
(十)其他就業補助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按規定確定的其他用于促進就業的補助支出。
(十一)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指用于符合條件的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創業擔保貸款的貼息支出。
(十二)補充創業擔保貸款基金:指用于補充創業貸款擔保基金的支出。
360921000201003 奉新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