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2017年度
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奉新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奉新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相關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2、擬訂并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和名牌戰略;指導廣告業發展;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3、負責涉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并監督管理。
4、組織指導查處違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5、擬定并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6、依法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責任;負責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管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依法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行為;負責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和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品(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受委托組織協調較大產品(商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品(商品)召回制度。
8、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9、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規范合同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實施合同格式條款備案;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10、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及知名商標;依法保護特殊標志、官方標志;負責地理標志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11、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范;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
12、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范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13、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權限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14、負責管理合格評定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15、依法承擔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機制并監督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交流合作。
16、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健全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藥師注冊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17、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各鄉鎮(街道)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18、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即奉新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本部門2017年年末編制人數139人,其中行政編制90人,事業編制49人;年末實有人數172人,其中在職人員119人,離休人員1人,退休人員52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收入總計1612.96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20萬元,較2016年減少21.7萬元,下降52.04%,本年收入合計1632.96 萬元,較2016年增加60.03萬元,增長3.8%,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1632.96 萬元,占10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支出總計1632.96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1632.49萬元,較2016年增加37.86萬元,增長2.4%。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及增加;年末結轉和結余0.47 萬元,較2016年減少19.53萬元,下降97.6%,主要原因:人員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632.96萬元,占10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1382.98萬元,決算數為1632.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094.47萬元,決算數為1303.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9%;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53.06萬元,決算數為151.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7%,主要原因:人員變動;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7.42萬元,決算數為90.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1%,主要原因:人員變動;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88.03萬元,決算數為86.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2%,主要原因:人員變動;
(五)其他支出決算數為0.6萬元,主要原因:正常變動。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32.49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1277.27萬元,較2016年增加219.85萬元,增長20.8%,主要原因:人員變動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222.45萬元,較2016年增加92.04萬元,增長70.58%,主要原因:人員變動及加大監管力度。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32.77萬元,較上年減少158.65萬元,減少54.44%,主要原因:人員變動。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96.3萬元,決算數為87.5萬元,完成預算的90.8%,決算數較2016年減少35.05萬元,下降26.68%,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0.3萬元,決算數為42萬元,完成預算的83.5%,決算數較2016年減少6.55萬元,下降11.52%,主要原因是:節支。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4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0 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6 萬元,決算數為45.5 萬元,完成預算的98.9%,決算數較2016年減少29萬元,下降38.93%,主要原因是:節支。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2.45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保持一致),較2016增加92.04萬元,增長70.5%,主要原因:人員變動及加大監管,其中:辦公費5.79萬元;印刷費2.03萬元;水費0.17萬元;電費4.25萬元;郵電費19.72萬元;差旅費5.09萬元;維修費20.63萬元;培訓費2.84萬元;公務接待費42萬元;工會經費10.57萬元;公車運行45.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54.4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9.37萬元。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8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0.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0.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0%。(縣級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17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并做好與2017年度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中“政府采購資金情況表”有關數據的銜接。)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無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未開展項目支出績效自評。
九、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7年,本部門共有車輛21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7輛,一般公務用車14輛。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財政廳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按房改政策規定,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