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奉新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注:本報告因金額單位轉換原因可能存在尾數誤差。
第一部分 奉新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旅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縣的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游事業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研究、指導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游事業體制改革,加強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事業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系統內人事制度改革;擬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產業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產業發展。
(三)綜合管理、指導全縣社會文化事業,規劃、指導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影劇院、廣播電視臺、綜合執法大隊建設;指導開展群眾文化、少兒文化工作,挖掘、整理、傳承、保護民族民間文化遺產。
(四)綜合管理、指導全縣文化藝術,重點抓好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研究和藝術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重大文化活動。
(五)負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文物的研究、發掘、維護、管理、利用等業務工作,依法進行文物市場管理。
(六)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行政(行業)管理;負責廣播電視的日常宣傳監管,依法查處危害、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的違法案件。負責數字影院發展和監管,農村電影放映管理指導。
(七)負責全縣出版單位出版活動和印刷行業的日常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法出版物;負責全縣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八)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游等市場管理和行政許可;指導和監督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游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規范全縣旅游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建立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共享機制。
(九)指導協調鄉鎮村(社區)文化廣電事業建設;指導文化新聞出版行業有關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十)研究制訂本縣對外文化交流的發展規劃,指導開展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全縣旅游業發展的政策,規劃和地方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場、管委會)旅游工作。
(十二)負責國家、省頒布的旅游標準在我縣的實施;負責出國和港澳臺旅游相關政策在我縣的實施;負責制定全縣國際和國內旅游現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組織奉新旅游形象推廣和重大推廣活動;負責旅游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動旅游區域合作;指導協調全縣旅游節事活動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統籌協調全縣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旅游產業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重要旅游項目建設的論證、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全縣旅游目的地、重點旅游區域、旅游線路的規劃和開發;統籌全縣旅游景區管理,指導協調全縣景區開放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支持旅游產業園區、旅游度假區、旅游示范區發展和促進旅游休閑、旅游消費的政策措施,指導全縣旅游商品和旅游演藝項目開發。
(十四)負責制定全縣旅游產業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促進旅游與相關領域的融合發展,指導培育旅游新產品、新業態;負責全縣旅游業發展的綜合協調,統籌推進旅游綜合改革;指導協調假日旅游工作。
(十五)負責協調推進全縣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管理,指導建立全縣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詢平臺體系;監測全縣旅游產業經濟運行,負責旅游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十六)負責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制度;指導全縣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七)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旅游人才規劃,指導旅游人才開發和旅游崗位培訓工作;協助省旅游發展委員會組織實施旅游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本單位設立5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公共文化股,產業股,宣傳和規劃設計股,新聞出版和市場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本單位年末在職人員35人,離退休人員0人(不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其他人員0人。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2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單位決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收入總計2060.72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上年持平;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和專用結余0.00萬元,與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計2060.72萬元,比上年減少5092.82萬元,下降71.19%,主要原因:上年度因承辦宜春市文化旅游發展大會,經費增加,本年度項目經費撥款減少,所以本年收入下降。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財政撥款收入2022.52萬元,占98.15%;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38.20萬元,占1.85%。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支出總計2060.7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2060.72萬元,比上年減少5092.82萬元,下降71.19%,主要原因:上年度因承辦宜春市文化旅游發展大會,項目支出增加,本年度項目支出減少,所以本年支出下降;結余分配0.00萬元,與上年持平;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無年末結轉結余。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基本支出507.76萬元,占24.64%;項目支出1552.96萬元,占75.36%;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502.07萬元,決算數2022.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02.8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年初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2.20萬元,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年中增加全縣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獎勵經費撥款。
(二)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年初預算數383.91萬元,決算數1666.7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34.15%。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旅發大會項目資金等項目經費撥款。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年初預算數66.35萬元,決算數73.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0.79%。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社保繳費基數調增,支出增加。
(四)衛生健康支出(類)年初預算數21.75萬元,決算數23.2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87%。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醫保繳費基數調增,支出增加。
(五)城鄉社區支出(類)年初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226.98萬元,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九天閣重建工程附屬工程等項目經費撥款。
(六)住房保障支出(類)年初預算數30.06萬元,決算數29.8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23%。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在職人員兩人調出,支出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07.76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439.47萬元,比上年減少19.78萬元,下降4.31%,主要原因:年中兩位人員調出,支出減少。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50.43萬元,比上年減少31.08萬元,下降38.13%,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從嚴控制支出。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7.85萬元,比上年減少38.16萬元,下降68.12%,主要原因:上年度因有在職人員去世,增加撫恤金支出,本年度無撫恤金支出,所以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下降。
(四)資本性支出0.00萬元,比上年減少24.73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本年度辦公設備購置等在項目支出中列支。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全年預算數21.83萬元,決算數21.82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9.96%;決算數比上年減少9.00萬元,下降29.21%,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全年預算數7.00萬元,決算數7.0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00%,主要原因:兩名工作人員隨省文旅廳赴德國旅游推介。決算數比上年增加7.00萬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因工作需要,出國進行旅游推介。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累計2人次,主要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本單位兩名工作人員隨省文旅廳赴德國進行旅游推介。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1.50萬元,決算數1.50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0.00萬元,主要原因:本部門本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15.98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上年度因工作需要購置新能源公務用車一輛,本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全年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1.50萬元,決算數1.5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00%,主要原因:本單位有新能源公務用車一輛。決算數比上年增加0.00萬元,增長0.17%,主要原因:本單位有新能源公務用車一輛。年末使用財政撥款負擔費用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二)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13.33萬元,決算數13.32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9.93%,主要原因: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厲行節約,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02萬元,下降0.17%,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全年國內公務接待52批,累計接待986人次,主要是:相關單位人員辦事安排接待。
其中:外事接待費決算數0萬元,決算數與上年持平,主要是:未發生外事接待。全年外事接待0批,累計接待0人次,主要是:未發生外事接待。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0.43萬元,決算數比上年減少55.82萬元,下降52.53%,主要原因: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厲行節約,從嚴控制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11.1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71.1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4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11.1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11.14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臺),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業務活動用車。本單位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納入2023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二級項目26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 1552.96萬元,占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其中,18個項目評價結果為“優”,7個項目評價結果為“良”,1個項目評價結果為“中”,0個項目評價結果為“差”。
(二)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本單位26個項目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二、支出科目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群眾文化: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其他文化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其他新聞出版電影: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新聞出版廣播電影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支出。
行政單位醫療: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不能劃分到具體科目。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