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2024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主要承擔:奉新縣博物館建設、陳展、開放及全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承擔野外文物調查和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考古發掘等工作;對縣域內文物商店及古玩店進行管理;承擔天工開物科技文化園管理及宋應星紀念館免費開放工作、保護、宣傳、研究宋應星及《天工開物》文化;代管九天閣及《天工開物》展覽館。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4年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內設股室2個,包括辦公室、財務室。
編制人數小計12人,其中: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12人。實有人數小計15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7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7人,退休人數小計8人。
第二部分 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2024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奉新縣財政局收入預算總額為844.6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27.9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4.62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11.20%,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99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0%,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5萬元;其他收入75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88.80%,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9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奉新縣財政局支出預算總額為844.6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27.99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94.6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1.20%,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99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82.1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59萬元;項目支出75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8.80%,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25萬元,包括資本性支出10萬,其他支出74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819.8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97.07%,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87.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8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75%,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5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54%,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0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3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64%;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14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60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82.1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6.80%,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9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29%,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0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5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91%,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奉新縣財政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94.6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1.20%,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99萬元。財政撥款支出的安排情況是: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94.6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0%,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99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82.1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59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69.8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3.85%,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8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5.65%,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5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4.80%,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0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3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70%,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14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82.1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6.80%,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9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90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29%,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0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5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91%,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無增減變化。2024年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無增減變化。2024年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0萬元,比2023年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本單位非行政及參公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 年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政府采購總額10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4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無安排。
(九)文物維修保護資金項目情況說明
1、文物維修保護資金
(1)項目概述 張勛莊園位于赤田鎮赤田村中部,占地約2萬㎡。
莊園始建于1896年,直至1918年竣工,前后歷時29年。園內主要建筑有:昆一公祠、資政第(新官廳)、觀音閣、建威第、光祿大夫第(老官廳)、謙六書房、當鋪、云蒸霞蔚膳房、牌坊、張氏宗祠和大圍墻等。
(2)立項依據 張勛莊園——光祿大夫第維修工程設計方案。工程材料信息價參照宜春市造價信息(2019)第10期造價為依據進行調整。部分古建筑材料價格因其供應商小,本地無法采購以及部分材料需定制等原因,故材料單價在信息價的基礎上有所調整。材料定價暫定為:小青瓦1.5元/塊;缸瓦2.5元/塊;老杉木原木4000元/m3;老杉木板材5000元/m3;方磚20元/塊;青磚、條磚、壓脊磚5元/塊;望磚、三開磚、定形磚、萬字脊花磚、鼓釘磚、披水磚2.5元/塊;機割石3500元/m3。
(3)實施主體 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
(4)實施方案 光祿大夫第座北朝南偏西2°,占地面積1443.8㎡,木結構,硬山頂,封火山墻,條磚、方磚、花崗巖地面。小青瓦屋面,小青瓦屋脊。
(5)實施周期 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
(6)年度預算安排 750萬元
(7)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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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勛莊園光祿大夫第維修費用、濟美石坊安防監控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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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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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經濟成本指標 |
項目總成本 |
≥26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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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工程總面積 |
≥192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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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工程驗收合格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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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項目實施周期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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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群眾滿意度 |
≥95% |
2024年奉新縣博物館(奉新縣宋應星紀念館)“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3.24萬元(由財政撥款安排的資金)。其中:
因公出國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3.24萬元,比上年減少0.69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節省開支。
公務用車運行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博物館:反映文物系統及其他部門所屬博物館、紀念館(室)和支出
(二)其他文物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三)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四)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支出。
(五)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六)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七)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不能劃分到具體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