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鄉村振興局2024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奉新縣鄉村振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奉新縣鄉村振興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奉新縣鄉村振興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奉新縣鄉村振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奉新縣鄉村振興局是主管全縣鄉村振興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由縣農業農村局統一領導和管理,主要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統籌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具體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4年奉新縣鄉村振興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奉新縣鄉村振興局本級。縣鄉村振興局內設機構3個,分別是:綜合股、業務股(稽查股)、奉新縣扶貧服務中心。
編制人數小計16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5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11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18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15人,行政在職人數6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9人,部分補助事業在職人數0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2人,遺屬人數1人。
第二部分 奉新縣鄉村振興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縣鄉村振興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奉新縣鄉村振興局收入預算總額為1462.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2.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62.44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79.49%,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6萬元;其他收入30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20.51%,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奉新縣鄉村振興局支出預算總額為1462.4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2.6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98.3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3.56%,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4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 170.4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5.3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54萬元;項目支出1264.0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6.44%,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0萬元,包括資本性支出964.07萬元、其他30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56.2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1.2%,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92.2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6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48%,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3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64%,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9萬元;農林水支出964.0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5.92%,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1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76%,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59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70.46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1.66%,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7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5.3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74%,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7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5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17%,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08萬元;資本性支出964.0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5.92%,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萬元;其他支出30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20.51%,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奉新縣鄉村振興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162.4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9.49%,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6萬元。財政撥款支出的安排情況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6.29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3.44%,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7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62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86%,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35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0.8%,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9萬元;農林水支出964.07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82.94%,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11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0.96%,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59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6.2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69%,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7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6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48%,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3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64%,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9萬元;農林水支出964.0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5.92%,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1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76%,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59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70.46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1.66%,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6.7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5.3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74%,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7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5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17%,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08萬元;資本性支出964.0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5.92%,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奉新縣鄉村振興局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無變化,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奉新縣鄉村振興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無變化,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部門運行費預算25.37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0.75萬元,下降2.87%。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1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無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銜接資金項目情況說明
1.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項目
(1)項目概述:通過發展產業帶動脫貧戶創業就業,持續增收,通過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脫貧戶的生活水平,建立完善防返貧監測機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2)立項依據:貫徹落實國家鄉村振興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政策
(3)實施主體:奉新縣鄉村振興局
(4)實施方案:關于下達2024年縣級財政專項銜接資金使用分配計劃的通知
(5)實施周期:經常性項目
(6)年度預算安排:964.07萬元
(7)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
績效目標:發展產業帶動脫貧戶創業就業,改善基礎設施條件,提高群眾生產質量,建立完善防返貧監測機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質量指標:項目(工程)驗收合格率達到100%;
時效指標: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成本指標:964.07萬元;
社會效益指標:受益建檔立卡脫貧人數7892人;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受益群眾滿意度達到≧98%;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奉新縣鄉村振興局“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4.7萬元(由財政撥款安排的資金)。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安排。
公務接待費4.7萬元,比上年減0.11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購車計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縣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用于人員工資、津補貼及資金支出。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其他扶貧支出 (項):指用于全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項目資金。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支出。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部門涉及的專業名詞
(一)“三公”經費:納入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