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奉新縣民政局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奉新縣民政局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擬定民政工作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縣性社團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負責對市民政局委托管理的社團及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查處社團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本級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負責對上級民政部門委托管理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監督管理;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牽頭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志愿者隊伍建設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全縣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五)負責全縣民政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養老服務、特困供養、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救助管理、殯葬服務等民政服務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加大殘疾人生活保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全面建立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七)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牽頭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救助保護機制,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
(八)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制度。指導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職工救濟和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監督社會救助資金的管理使用。
(九)負責全縣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做好核對對象的信息協查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核對工作規章制度,做好與縣直相關部門核對信息的交換,保障核對工作的保密、高效、準確、公正。
(十)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務公開和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的建設和發展;指導基層政權、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干部的培訓及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表彰工作。
(十一)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二)負責指導殯葬行業的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倡導文明喪葬習俗。
(十三)指導國內及涉外收養兒童在我縣的登記和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設施標準;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各種慈善組織的有關工作;指導和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和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縣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提出仲裁建議。
(十七)負責全縣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組織設置和管理地名標志,推行、公布標準地名的使用;負責全縣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收集整理和鑒定地名檔案。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縣養老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單位基本情況
本單位設立5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股、養老服務股、兒童福利股(福彩慈善股)、社會事務股、區劃地名和社會組織管理股。
本單位2022年年末實有人數75人,其中在職人員65人,離休人員0人,民退人員10人(不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年末其他人員1人;年末學生人數0人;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48人,民退人員2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收入總計20579.30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21年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 %;本年收入合計20579.30萬元,較2021年增加4824.21萬元,增長30.6%,主要原因是:奉新縣上富殯儀館項目和奉新縣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提升改造項目等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20579.3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支出總計20579.3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20579.3萬元,較2021年增加4824.21萬元,增長30.6%,主要原因是:奉新縣上富殯儀館項目和奉新縣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提升改造項目等支出增加;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21年增加0萬元,增長0 %,主要原因是:年初和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3447.62萬元,占65.3%;項目支出7131.68萬元,占34.7%;經營支出0萬元,占0%;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654.71萬元,決算數為2057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63.1%。其中: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568.04萬元,決算數為13337.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73.8%,主要原因是:追加工資調標、退休人員職業年金等經費,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特困資金等支出增加。
(二)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3.32萬元,決算數為 67.4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5.7%,主要原因是:老齡衛生健康支出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3.35萬元,決算數為42.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3%,主要原因:年終減少調整預算數0.72萬元,人員減少,住房公積金支出減少。
(四)城鄉社區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285.9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主要原因:殯葬服務所提升改造等工程。
(五)其他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6845.6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主要原因:奉新縣上富殯儀館項目、奉新縣鄉鎮公益性公墓建設提升改造項目和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其他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447.62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782.90萬元,較2021年增加285.00萬元,增長57.2%,主要原因是:工資及工資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263.07萬元,較2021年增加149.69 萬元,增長132.0%,主要原因是:委托業務費支出增加。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2315.28萬元,較2021年增加2414.35萬元,增長24.4%,主要原因是:救濟費和生活補貼等支出增加。
(四)資本性支出86.38萬元,較2021年減少135.88萬元,下降61.1%,主要原因是:資本性支出減少。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全年預算數為 13.59萬元,決算數為13.59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0萬元,增長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未發生該項支出。決算數較全年預算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發生該項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為:未發生該項支出。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全年預算數為10萬元,決算數為1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0萬元,增長0 %,主要原因是預算與決算持平。決算數較全年預算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年預算與決算持平。全年國內公務接待100批,累計接待99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計接待0人次,主要為:國內公務接待,無外事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5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未發生該項支出,全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決算數較全年預算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發生該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全年預算數為3.59萬元,決算數為3.59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預算與決算持平,年末公務用車保有1輛。決算數較全年預算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與決算持平。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49.45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3.8萬元,增長4.1%,主要原因是:辦公設施設備購置經費增加。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6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8.6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6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63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其中車輛中的其他用車主要是應急保障用車。
九、預算績效評價情況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納入2022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二級項目2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203萬元,占項目支出總額的100%。
(二)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支出: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財政廳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指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項):指民政部門舉辦的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支出,以及對集體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補助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殯葬(項):指財政對民政及其他部門舉辦的火葬場等殯儀事業單位的補助支出等。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殘疾人生活和護理補貼(項):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項):指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項):指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機構的運轉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城市/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指城市/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老齡(項):指反映老齡事務方面的支出。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指地方放政府用于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讓業務支出(項):指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土地出讓業務費用的開支。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按房改政策規定,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指用于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