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奉新縣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2024 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4 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注:本報告因金額單位轉換原因可能存在尾數誤差。
第一部分 奉新縣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主管社會保險工作,負責養老、工傷保險待遇審核、發放。
(二)負責對國家、省、市頒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即農保)政策宣傳工作,對各鄉鎮(街道、場)城鄉居保業務經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三)建立和健全城鄉居保工作制度,擬制本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加強業務工作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保證計劃的圓滿完成。
(四)負責老農保制度銜接。
(五)審核養老保險繳費申報和養老保險關系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及到齡領取待遇人員的審核和發放工作。
(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本單位設立8個內設機構,分別是:征繳股、待遇股、辦公室、稽核股、基金財務股、擴面辦、信息統計股、黨建辦。
本單位年末編制內實有人員19人,其他人員0人。離退休人員4人,其中:單位發放離退休費的人員0人,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人員4人。
第二部分 2024 年度單位決算表
單位決算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 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收入總計1137.38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上年持平;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與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計1137.38萬元,比上年減少166.43萬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本年財政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助較上年減少。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財政撥款收入1137.38萬元,占10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支出總計1137.38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1137.38萬元,比上年減少166.43萬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本年財政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助較上年減少;結余分配0.00萬元,與上年持平;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無年末結轉和結余。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基本支出250.22萬元,占22.00%;項目支出887.16萬元,占78.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330.33萬元,決算數1137.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44.31%。其中: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年初預算數304.93萬元,決算數979.1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21.10%。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本年決算數包含了財政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二)衛生健康支出(類)年初預算數11.60萬元,決算數11.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
(三)農林水支出(類)年初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119.07萬元,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本年決算數包含了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年初預算數13.80萬元,決算數17.5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7.39%。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本年有一名新入職人員。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類)年初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10.00萬元,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此支出為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補助資金,年初預算無此資金安排,根據文件奉財預字[2024]5號追加安排。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50.22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230.35萬元,比上年增加13.21萬元,增長6.08%,主要原因:本年有一名新入職人員。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12.35萬元,比上年增加0.50萬元,增長4.26%,主要原因:本年開展宣傳活動較上年多,故費用稍有增加。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7.52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退休人員人數沒有變化。
(四)資本性支出0.00萬元,比上年減少1.50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響應號召,節約開支。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全年預算數10.50萬元,決算數9.61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1.52%;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97萬元,下降9.14%,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全年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0.00萬元,主要原因:無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數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無變動。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是:無因公出國(境)支出。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5.00萬元,決算數4.94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0.00萬元,主要原因:無此支出。決算數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無變動。全年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5.00萬元,決算數4.94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8.84%,主要原因:響應號召,節約開支。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11萬元,下降2.12%,主要原因:響應號召,節約開支。年末使用財政撥款負擔費用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三)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5.50萬元,決算數4.67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84.87%,主要原因:響應號召,節約開支。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86萬元,下降15.56%,主要原因:響應號召,節約開支。全年國內公務接待30批,累計接待451人次,主要是:開展社保政策宣傳及業務培訓等公務活動接待。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00萬元,決算數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單位不是行政單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故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0.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臺),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務。本單位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納入2024年度單位預算范圍的二級項目13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887.16萬元,占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其中,0個項目評價結果為“優”,12個項目評價結果為“良”,1個項目評價結果為“中”,0個項目評價結果為“差”。
(二)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項目自評表見附件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2020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本支出。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指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專項業務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指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專項業務支出。
(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指財政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
(九)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十)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十一)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指財政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奉新縣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2024年度決算公開表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