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注:本報告因金額單位轉換原因可能存在尾數誤差。
第一部分 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制定全縣統籌城鄉就業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就業服務和職業中介工作,組織指導各類就業服務機構開展就業服務工作。規范管理人力資源市場運行,發揮市場合理引導、配置各類勞動者就業的基礎性功能作用。負責外籍人員在全縣就業登記服務工作、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和農民工就業工作。同時承擔“民生工程”就業和社會保障目標擬訂及督查、考核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職業技能培訓、初級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證書管理發證及有關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職業培訓機構認定、審批與管理工作。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全縣職業技能競賽,推行勞動預備制度,組織調查、統計全縣各類技能人才構成情況,適應全縣經濟發展需要,編制全縣職業技能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各類城鄉勞動力提高就業技能的培訓工作。
(五)負責全縣社會保險工作。組織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負責制訂退休審批管理辦法和參加養老保險人員的退休審批工作。負責制訂全縣工傷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制度,負責全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辦理。審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規程及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內部控制辦法。實行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制度。負責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組織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決算和預算。牽頭組織實施被征地農民身份認定工作。對全縣社會保險基金和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實行行政監督。
(六)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工作。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津貼、離退休的實施辦法。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職務)考核晉升以及管理的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對全縣企業職工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進行宏觀管理。制訂并定期發布全縣企業工資最低支付標準。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根據國家制定的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訂相關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指導用工單位的勞動管理及集體合同簽訂工作。負責特殊工時審批、技工調配、政策性安置和企業改制職工安置方案審定工作。參與評定推薦省、市級勞動模范工作。負責國務院有關部門、省政府有關部門獎勵表彰的推薦上報,對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項目和對象進行審核等職責。
(七)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八)承擔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職責。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員的設崗定職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的規劃、培養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為經濟建設服務工作。開展學科帶頭人和優秀青年科技后備人才的選拔、培養工作。
(九)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宣傳、信息工作。組織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絡,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
(十)組織全縣開展勞動關系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處、仲裁工作。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規范管理勞動合同簽訂鑒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宣傳、信訪受理、政策咨詢、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勞動保障行政監察工作。代表縣政府行使勞動保障監察檢查職權。全面開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保障法規行為的監察,全面開展農民工工資治欠保支工作,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
(十二)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1.指導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研究制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獎懲體系,將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
2.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做好工傷預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工傷保險事故預防費用提取。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
3.負責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勞動用工管理,檢查督促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明確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告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本單位設立6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秘書股(行政服務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工資福利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基金與財務監督股、社會保險就業創業管理股。
本單位年末編制內實有人員26人,其他人員1人。離退休人員31人,其中:單位發放離退休費的人員0人,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人員3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單位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收入總計954.02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140.55萬元,比上年增加140.55萬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與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計813.47萬元,比上年減少190.20萬元,下降18.95%,主要原因:本單位2024年度收入合計不含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財政撥款收入737.64萬元,占90.68%;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75.83萬元,占9.32%。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支出總計954.0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884.81萬元,比上年減少118.86萬元,下降11.84%,主要原因:本單位2024年度其他支出較上年減少222.46萬元;結余分配0.00萬元,與上年持平;年末結轉和結余69.21萬元,比上年增加69.21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有年末結轉和結余。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基本支出479.27萬元,占54.17%;項目支出405.54萬元,占45.83%;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716.12萬元,決算數737.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01%。其中: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年初預算數676.74萬元,決算數690.2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00%。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三支一扶人員上級補助經費列入此項支出,未列入年初預算,為追加預算項目。
(二)衛生健康支出(類)年初預算數17.99萬元,決算數17.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94%。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2024年度在職人員減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類)年初預算數21.39萬元,決算數20.2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86%。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2024年度在職人員減少。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類)年初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10.00萬元,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此項支出為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補助支出,未列入年初預算,為追加預算項目。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79.27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403.69萬元,比上年減少8.20萬元,下降1.99%,主要原因:2024年度在職人員減少。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47.03萬元,比上年減少22.89萬元,下降32.74%,主要原因:落實上級過緊日子要求,減少日常公用經費開支。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2.93萬元,比上年增加0.31萬元,增長1.38%,主要原因:2024年度退休人員增加。
(四)資本性支出5.62萬元,比上年增加4.75萬元,增長544.76%,主要原因:2024年度辦公設備購置增加。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全年預算數33.75萬元,決算數31.12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2.20%;決算數比上年增加22.52萬元,增長261.86%,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全年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0.00萬元,主要原因:單位人員無因公出國(境)情況。決算數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4年度單位人員無因公出國(境)情況。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是:2024年度單位人員無因公出國(境)情況。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20.00萬元,決算數19.91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18.00萬元,決算數17.98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9.89%,主要原因:落實相關要求,嚴格將購車支出控制在預算內。決算數比上年增加17.98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本單位因工作需要購置一輛公務用車。全年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1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2.00萬元,決算數1.93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6.67%,主要原因:落實相關要求,嚴格將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控制在預算內。決算數比上年增加1.93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本單位因工作需要購置一輛公務用車。年末使用財政撥款負擔費用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三)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13.75萬元,決算數11.2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81.48%,主要原因: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減少公務接待次數。決算數比上年增加2.60萬元,增長30.28%,主要原因:2023年度公務接待費減少過多。全年國內公務接待69批,累計接待572人次,主要是:外商接待、上級開展調研工作接待等。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2.65萬元,決算數比上年減少18.14萬元,下降25.63%,主要原因:本單位嚴格落實上級過緊日子要求,減少了日常公用經費的開支。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9.2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4.2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5.0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8.5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7.6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61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37.12%。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97.19%,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臺),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務。本單位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納入2024年度單位預算范圍的二級項目15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 404.9萬元,占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其中,7個項目評價結果為“優”,8個項目評價結果為“良”,0個項目評價結果為“中”,0個項目評價結果為“差”。
(二)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本單位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 上學費、住宿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 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 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上年結轉和結余:2024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一般行 政管理事務(項):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未單獨設置項 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指機關事業單位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支出。
(三)行政運行:指人社局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本支出。
(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指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專項業務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指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專項業務支出。
(九)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