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5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制定全縣統籌城鄉就業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就業服務和職業中介工作,組織指導各類就業服務機構開展就業服務工作。規范管理人力資源市場運行,發揮市場合理引導、配置各類勞動者就業的基礎性功能作用。負責外籍人員在全縣就業登記服務工作、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和農民工就業工作。同時承擔“民生工程”就業和社會保障目標擬訂及督查、考核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職業技能培訓、初級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證書管理發證及有關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職業培訓機構認定、審批與管理工作。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全縣職業技能競賽,推行勞動預備制度,組織調查、統計全縣各類技能人才構成情況,適應全縣經濟發展需要,編制全縣職業技能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各類城鄉勞動力提高就業技能的培訓工作。
(五)負責全縣社會保險工作。組織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負責制訂退休審批管理辦法和參加養老保險人員的退休審批工作。負責制訂全縣工傷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制度,負責全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辦理。審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規程及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內部控制辦法。實行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制度。負責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組織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決算和預算。牽頭組織實施被征地農民身份認定工作。對全縣社會保險基金和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實行行政監督。
(六)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工作。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津貼、離退休的實施辦法。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職務)考核晉升以及管理的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對全縣企業職工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進行宏觀管理。制訂并定期發布全縣企業工資最低支付標準。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根據國家制定的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訂相關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指導用工單位的勞動管理及集體合同簽訂工作。負責特殊工時審批、技工調配、政策性安置和企業改制職工安置方案審定工作。參與評定推薦省、市級勞動模范工作。負責國務院有關部門、省政府有關部門獎勵表彰的推薦上報,對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項目和對象進行審核等職責。
(七)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八)承擔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職責。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員的設崗定職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的規劃、培養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為經濟建設服務工作。開展學科帶頭人和優秀青年科技后備人才的選拔、培養工作。
(九)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宣傳、信息工作。組織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絡,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
(十)組織全縣開展勞動關系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處、仲裁工作。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規范管理勞動合同簽訂鑒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宣傳、信訪受理、政策咨詢、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勞動保障行政監察工作。代表縣政府行使勞動保障監察檢查職權。全面開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保障法規行為的監察,全面開展農民工工資治欠保支工作,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
(十二)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1.指導有關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研究制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獎懲體系,將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
2.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做好工傷預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工傷保險事故預防費用提取。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
3.負責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勞動用工管理,檢查督促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明確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告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共有預算單位3個,包括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和2個二級預算單位,二級預算單位具體包括:奉新縣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奉新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編制人數小計71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12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58人,機關工勤編制人數1人。實有人數小計104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61人,行政在職人數9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52人;退休人數小計42人,遺屬人數1人。
第二部分 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2025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收入預算總額為 1478.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6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21.1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3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調整,導致五險一金基數調整;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沒有此項收入的預算安排;其他收入25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萬元,主要原因是適當調整了其他資金預算金額。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支出預算總額為1478.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64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966.3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4.6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56.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4.0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5.91萬元;項目支出512.1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27.5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66萬元,資本性支出8.6萬元,對企業補助1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93.0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9.0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6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6.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73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083.9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4.0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40.0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0.3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5.9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84萬元;資本性支出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9.9萬元;對企業補助1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6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1221.1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36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35.7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9.0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6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6.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73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966.3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3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56.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4.0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5.91萬元;項目支出254.8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無變化;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2.5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3.7萬元,資本性支出8.6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98.15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1.24萬元,增長12.93 %,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23.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8.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5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7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無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軟件建設費(含人員運行維護費)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
項目背景:不斷健全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加強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有效預防和化解勞動糾紛。
項目可行性:本項目符合國家政策要求,符合發展規劃,設置合理,具有可行性。
項目內容:主要用于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軟件建設費(含人員運行維護費),項目資金合計25.5萬元。
(2)立項依據:奉府辦抄字【2023】914號
(3)實施主體: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實施方案: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軟件建設費(含人員運行維護費)項目資金到位25.5萬元,到位率100%,實際使用資金25.5萬元。項目經費用于: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軟件建設費(含人員運行維護費)。項目經費支付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預算支出范圍使用。
(5)實施周期:經常性項目
(6)年度預算安排:2025年安排財政撥款25.5萬元
績效目標: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的使用和管理,不斷健全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加強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有效預防和化解勞動糾紛。
績效指標:成本指標:經濟成本指標:經費控制=25.5萬元
產出指標:數量指標:開展培訓次數≥5次
農民工工資支付預警平臺服務運營及維護項數=11項
質量指標:培訓合格率≥92%
時效指標:平臺預警處理及時率≥93%
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保障農民工權益 定性 有效保障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農民工群體滿意度≥90%
二、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奉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38.77萬元(由財政撥款安排的資金)。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費22.72萬元,比上年減少1.53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減少公務接待費用。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05萬元,比上年增加4.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2024年5月購置一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增加。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20萬元,主要原因是: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2024年5月購置一輛公務用車,而2025年本部門無購車計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本支出。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指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專項業務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指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專項業務支出。
(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指財政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
(九)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單位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十)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單位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十一)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指財政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部門涉及的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