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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奉新縣應急管理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奉新縣應急管理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依規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權限協調管理縣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鄉鎮(場、辦事處,管委會)、工業園區、黃溪新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 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省駐奉企業和省屬企業集團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規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及合作,組織參與安 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發改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奉新縣應急管理局。
本部門2019年年末實有人數19人,其中在職人員19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0人;年末其他人員0人;年末學生人數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收入總計1773.52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22.23萬元,較2018年增加22.23萬元;本年收入合計1751.29萬元,較2018年增加1426.49萬元,增長439.19%,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職能轉變,增加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1751.29萬元,占10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支出總計1773.5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1746.21萬元,較2018年增加1443.64萬元,增長477.13%,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職能增加,增加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年末結轉和結余27.31萬元,較2018年增加5.08萬元,增長22.85%,主要原因是:正常變動。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746.21萬元,占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44.36萬元,決算數為1746.2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14.61%。其中: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3.24萬元,決算數為18.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1.37%,主要原因是:人員及繳費基數變動。
(二)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69萬元,決算數為6.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8.10%,主要原因是:人員及繳費基數變動。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0.05萬元,決算數為12.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5.07%,主要原因是:人員及繳費基數變動。
(四)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05.38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0%,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職能轉變,變更功能分類科目。
(五)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1708.01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職能轉變,變更功能分類科目。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746.22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253.13萬元,較2018年增加92.47萬元,增長57.56%,主要原因是:正常變動。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80.13萬元,較2018年增加42.58 萬元,增長113.40%,主要原因是:職能增加人員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租車費、差旅費、郵電費增加。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388.00萬元,較2018年增加1388.00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職能轉變,增加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
(四)資本性支出24.96萬元,較2018年增加19.34萬元,增長344.13%,主要原因是:2019年購置執法執勤車1輛。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9.79萬元,決算數為35.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0.20%,決算數較2018年增加27.1萬元,增長308.3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 0萬元,與2018年決算數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8.79萬元,決算數為 8.7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2018年持平。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不變的主要原因是:無增減變化。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7.0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25萬元,決算數為24.9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84%,決算數較2018年增加24.96萬元。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萬元,決算數為2.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5.67%,決算數較2018年增加2.14萬元。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購置公車1輛,上半年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05.09萬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87.32萬元,增長491.39%,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增加,職能增加人員增加租車費、差旅費、郵電費增加。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770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770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770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770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09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部門2019年預算績效目標考核的項目支出為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財政廳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按房改政策規定,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