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統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統計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統計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統計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縣統計局是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完成國家和省統計調查任務;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違紀行為。 2、制訂并組織實施全縣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統計調查計劃;研究制訂全縣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和擬定統計標準,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 3、指導和協調縣鄉統計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性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及有關專項調查;審核縣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及其調查方案。 4、為縣委、縣政府制訂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并對全縣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和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5、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經濟、社會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發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指導各級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 7、管理組織農村社會經濟抽樣調查,承擔上級調查總隊各項調查及企業調查工作任務。 8、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審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工作。 9、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 本部門2017年年末編制人數 17人,其中行政編制8人,事業編制9人;年末實有人數17人,其中在職人員17人,退休人員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收入總計 546.49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51.66萬元,較2016年增加260.75萬元,增長91.3%;本年收入合計494.83萬元,較2016年增加209.09萬元,增長73.2%。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494.83萬元,占10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支出總計546.4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470.77萬元,較2016年增加260.75萬元,增長91.3%;年末結轉和結余75.72萬元,較2016年增加24.06萬元,增長46.6%。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470.77萬元,占100%。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62.35萬元,決算數為470.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9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26.72萬元,決算數為156.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3.3%。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9.01萬元,決算數為20.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4%。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44萬元,決算數為5.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1.18萬元,決算數為11.8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6%。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04.77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165.08萬元,較2016年增加46.42萬元,增長39.1%。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42.28萬元,較2016年減少23.15萬元,下降35.4%。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9.2萬元,較2016年增加2.21萬元,增長13%。 (四)其他資本性支出8.7萬元,較2016年增加8.7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5萬元,決算數為4.19萬元,完成預算的93.1%,決算數較2016年減少7.81萬元,下降65.1%,其中: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5萬元,決算數為4.19萬元,完成預算的93.1%,決算數較2016年減少0.81萬元,下降16.2%。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決算數較2016年減少7萬元,下降100%。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2.28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保持一致),較2016年減少23.15萬元,下降35.4%。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17年,我單位以績效目標實現為導向,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提升自評質量,預算績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績效目標編制,及時報送績效目標。二是探索績效跟蹤監控,要求加強過程監控。三是深入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對專項資金實施績效自評和項目核查,在此基礎上形成自評報告。四是強化評價結果應用,組織績效自評和績效跟蹤監控,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改進,加強評價結果與項目資金安排的銜接。五是健全績效管理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努力提高了績效管理工作水平。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財政廳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按房改政策規定,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
?附件:奉新縣統計局.XLS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