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奉新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推進中心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奉新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推進中心2025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奉新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推進中心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奉新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推進中心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責
承擔全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技術支撐、服務保障等職責。承擔工業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調研評估、應用推廣、技術培訓咨詢、信息安全測評和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技術領域交流合作等事務性工作。承擔全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重大項目實施的事務性工作,為新一代新型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承擔中小企業“雙創”服務、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建設等方面的事務性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奉新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推進中心內設股室6個:包括:(1、人秘股、2、財務審計股、3、兩化融合股4、電子信息制造業推進股5、輕工食品股6、醫藥工業股)。
編制人數小計17人,其中: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17人。實有人數小計20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14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14人。退休人數小計5人,遺屬人數1人。
第二部分 奉新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推進中心2025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推進中心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奉新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推進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177.4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8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7.4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8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資。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奉新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推進中心單位支出預算總額為177.4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84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77.4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8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1.3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0.9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35 萬元,資本性支出 0.9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與上年預算安排一致。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8.44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9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4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2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2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7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25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61.3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3.9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0.9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0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4.35萬元,較上年預算減少1.11萬元;資本性支出0.9萬元,與上年預算安排一致。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奉新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推進中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 177.4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84 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38.4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0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75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基本支出177.4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8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1.3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0.9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35萬元,資本性支出 0.9萬元。項目支出0 萬元,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本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本單位非行政參公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0.9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7月31日,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0輛。
2025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未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補助工作經費項目情況說明
2025年奉新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推進中心無項目預算安排.
二、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奉新縣工業與信息化融合推進中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2.8 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2.8萬元,比上年減少0.15萬元,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
公務用車運行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加0 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二)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財政單位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三)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