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岸鎮人民政府
關于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通告
為切實做好我鎮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持續改善全鎮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特通告如下:
一、全鎮行政區域內實行全面禁燒,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候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荒草、落葉、垃圾等雜物。凡露天焚燒農作秸稈等雜物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
二、鎮農業農村辦、綜合執法隊負責對農作物秸稈禁燒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執法,派出所要配合做好農作物秸稈禁燒執法工作。各村要鼓勵和倡導村民委員會制定和完善農作物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的村規民約,把責任落實到村、到戶、到人。
三、各村、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手機短信微信、懸掛橫幅標語、張貼公告、派發傳單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宣傳農作物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的重大意義,確保宣傳進村入戶、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讓群眾明白焚燒農作物秸稈的嚴重危害和后果,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和環保意識,營造濃厚氛圍和強大聲勢。
四、凡違反本通告規定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荒草、落葉、垃圾等雜物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拒絕、妨礙農作物秸稈禁燒監督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派出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罰;對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導致重大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對農作物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追責。
五、鼓勵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參與監督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積極舉報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荒草、落葉、垃圾等雜物的違法行為。
【舉報電話】赤岸鎮:0795-4617417;生態環境局:0795-4622025;城管大隊:0795-46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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