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分類:A1 奉公交提字〔2025〕4號
關于縣政協十五屆六次會議第75號提案的答復
陳文其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宣傳交通處罰禮讓行人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停車讓行”界定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其核心在于保障行人的安全通行權。在實際執法過程中,我們以“行人進入人行橫道區域,且機動車未采取減速、停車避讓措施”作為判定未禮讓行人的基本標準。對于行人在感應線范圍內停留的情況,我們充分考慮執法的合理性與人性化。若行人在感應線內短暫停留后迅速離開,且機動車未對行人安全造成威脅,我們將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綜合判斷,不會予以處罰;若行人長時間停留,機動車駕駛人可通過合理方式進行溝通,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謹慎通行。同時,我們已要求執法人員在審核違章信息時,嚴格把關,避免誤判,對存在爭議的案例進行復核,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關于建議落實情況的說明?
收到建議后大隊高度重視,聯合相關部門對全縣重點路段、路口進行了全面排查,在城區主要道路的人行橫道旁增設醒目的行人等待區標識,同時對現有感應線標識進行翻新、補充,確保標識清晰、明確,讓群眾能夠直觀了解禮讓行人的區域范圍。此外,我們還將結合道路實際情況,合理調整了部分路段的交通設施,進一步優化交通流線,提升道路通行效率與安全性。
大隊將“禮讓行人”相關宣傳工作納入日常宣傳工作范圍,制定計劃聯合宣傳、文化等部門,在學校、商場、廣場等公眾聚集區,通過張貼宣傳海報、設置宣傳展板等形式,加強關于禮讓行人的宣傳教育宣傳,營造濃厚的文明交通氛圍,引導群眾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同時充分發揮新媒體傳播優勢,通過抖音、微信等平臺發布關于“禮讓行人”的執法標準解讀、典型案例分析、安全出行提示等內容。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不斷提升交通管理水平,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謝謝您對交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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