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分類:A1 奉公交建字〔2025〕2號
關于縣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第72號建議的答復
余善斌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持續推進車輛“首違免罰、輕微不罰”措施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交警大隊將持續推行“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措施,目前已制定并向社會公布了《奉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2025年加強“人性化”“柔性”執法舉措》,其中已明確了輕微違法和首次違法的認定標準和清單范圍,并要求執勤民輔警在發現符合首違免罰、輕微不罰條件的交通違法行為時,應當先指明違法事實,向違法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宣傳相關交通法律法規,并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二、持續在春節、清明、“五一”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對未影響交通安全或造成交通擁堵的違停車輛以張貼交通違法提示卡,教育勸離為主。今年以來,大隊已對7200 余起符合條件的輕微違法實施免罰,僅予以警告教育,引導駕駛員認識錯誤,有效提升群眾對交通執法的認同感,在糾正違法的同時,減少群眾抵觸情緒。
三、下一步將大隊持續對“首違不罰、輕微免罰”工作措施進行評估和調整,同時加強對一線執法民輔警的培訓,確保執法尺度統一,流程嚴格規范。
謝謝您對交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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