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分類:A1 奉公交警提字〔2024〕1號
關于縣政協十五屆五次會議第19號提案的答復
陳瑛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電動車及小車貼反光標識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1. 交警大隊在車輛查驗時會根據國家標準對反光標識進行查驗,目前國家規定貨運車輛的車廂必須要貼反光標識,型號和要求均有具體標準。
2. 小車因為前后燈光均有國家強制標準,目前并沒有強制張貼反光標識的規定。針對電動車夜間交通安全問題,交警大隊目前正在推廣電動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穿著具有反光標識的騎行馬甲,同時鼓勵車主自行張貼反光標識,以維護出行安全。
謝謝您對交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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