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溪鄉2025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述職報告
述職人:柳溪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陳運強
(2025年12月25日)
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
根據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關于述法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現將本人2025年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述職如下,請予評議。
一、上年度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2024年度述法點評”問題整改情況:共認領問題1項,已全部整改完成。主要措施及成效:聚焦基層法治建設薄弱、鄉級綜合行政執法承接能力不足等共性問題,本人牽頭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組織制定《柳溪鄉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細則》,進一步明確執法權限、規范執法流程、細化責任分工。主動對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爭取專業指導支持,組織執法人員開展專題培訓2次,有效提升了執法人員的專業素養和規范執法能力。同時,健全完善法治工作機制,將合法性審查全面嵌入政府決策、行政執行等全流程,全年未發生因行政行為違法違規引發的信訪投訴和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行為合法性、規范性顯著提升。
(二)上年度述法報告自查問題整改情況:共梳理自查問題2項,已全部整改完成。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針對法治宣傳力度不足、形式單一的問題,統籌推進線上線下融合普法,在依托法治文化墻、法治廣場等傳統陣地開展宣傳的基礎上,再結合“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12·4”國家憲法日等重要節點,組織開展主題普法活動7次,聯合鄉中心學校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2次,全年累計開展各類普法宣傳行動12次,有效擴大了普法覆蓋面,營造了濃厚的法治氛圍。二是針對運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能力不足的問題,牽頭推動鄉級公共法律服務站規范化建設,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提供常態化法律咨詢和糾紛調解服務;建立健全鄉、村兩級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分級化解機制,定期組織調解員開展業務培訓,提升法治化調解水平;全年通過法治化方式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32件,有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三)“法治督察反饋”的問題整改情況:柳溪鄉不涉及此類問題。
二、本年度主要履職情況
2025年,本人立足政府行政職能,始終堅持以法治政府建設為核心,嚴格落實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以“四個親自”要求為抓手,統籌推進法治宣傳、執法規范、糾紛化解等各項工作,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提質增效。
一是重要工作親自部署。牽頭制定柳溪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及《柳溪鄉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細則》,將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納入政府重點工作臺賬,將法治建設任務細化分解到各職能部門,明確責任主體、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形成“人人有責、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同時,將執法責任制納入部門績效考核,細化執法過錯追究辦法,倒逼執法責任落實。在黨政班子會重點部署推進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重點領域普法等工作,確保法治建設與政府中心工作同頻共振、協同推進。
二是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針對鄉級執法權限承接、法治工作隊伍配備、法律服務陣地建設等關鍵問題,本人親自開展調研梳理,建立問題臺賬,逐項分析研判、推動解決。帶隊調研轄區企業4家,收集企業對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 3條,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并逐項銷號。對轄區內交通、林業等領域執法過程中出現的疑難案件、復雜糾紛等問題,及時召集法律顧問、業務骨干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討論,全年共協調解決執法爭議、糾紛調解難點問題2個,確保政府各項行政工作依法有序推進。
三是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在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過程中,親自協調鄉財政落實專項經費保障,完善鄉級公共法律服務站硬件設施。積極協調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圍繞安全生產、人居環境整治、市場監管等重點領域,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5次,有效提升了執法效率和監管效能。另外,針對涉企復雜執法案件,協調縣司法局、法律顧問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意見2次,確保執法行為合法適當。
四是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我鄉把法治賦能基層治理作為提升基層治理效能的重要任務。本人親自主抓創新載體,打造法治賦能基層治理品牌,指導店下村探索“涼亭夜話”基層治理新模式,將其作為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法治鄉村建設的重要抓手。該做法以古涼亭為陣地,在輕松氛圍中組織干群面對面交流,已成為我鄉矛盾化解的前哨站、普法宣傳的新課堂和匯集民智的議事廳。一年來,通過“涼亭夜話”成功就地化解鄰里、宅基地等矛盾糾紛28起,化解成功率達96%以上,真正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同時,將普法宣傳融入夜話,通過“以案釋法”、法律知識問答等生動形式,直接受教育群眾超800人次。更值得一提的是,夜話匯集了關于鄉村旅游、特色產業發展等“金點子”15條,其中3條已納入鄉發展規劃。“涼亭夜話”因其顯著成效,已被《鄉村干部報》頭版報道,成為我鄉基層法治治理的一張亮麗名片。
三、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執法效能與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尚有差距。部分執法事項下放后,因山區村落分散、交通不便,執法響應不夠及時,上門服務、巡回執法等主動靠前的工作機制尚不完善。二是運用法治方式解決山區特色矛盾糾紛的能力有待加強。面對林地權屬、宅基地糾紛、鄉村旅游發展中的利益分配等山區典型矛盾時,前瞻性的風險評估和法治化的解決方案儲備不足。三是普法宣傳的精準度和滲透力有待提升。針對山區留守老人、婦女、兒童等群體的法治需求把握不夠精準,運用鄉土語言和本土案例進行宣傳的能力有待提高,普法效果未能完全入腦入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深化執法便民利民舉措,提升基層執法效能。探索建立“鄉村執法服務崗”與村級組織聯動機制,推廣“巡回執法+上門服務”工作模式,定期組織執法力量下沉到村組一線,實現快速響應、就近處置。同時,簡化涉農、涉民生領域的簡易事項辦理流程,讓法治保障更加貼近群眾需求。二是聚焦山區治理難點,強化法治服務保障能力。圍繞林地糾紛、宅基地審批、鄉村旅游合同規范等重點領域,組織編寫《柳溪鄉常見矛盾糾紛法治化解指南》,為鄉村干部提供實用工具。加強對村規民約的法治審核,確保其既體現鄉土風情又符合法律法規,切實發揮其在鄉村治理中的積極作用。三是推廣“涼亭夜話”模式,深化精準普法與基層治理融合。在全鄉范圍內總結推廣“涼亭夜話”等有效做法,將其打造為集民意收集、法律宣講、矛盾調處于一體的綜合平臺。依托此平臺,針對留守老人、婦女、兒童等不同群體開展“訂單式”精準普法,并鼓勵各村探索“院壩協商”“田頭調解”等特色載體,將法治建設深度融入鄉村振興全過程,著力構建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層治理新格局,引導群眾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動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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