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奉新縣財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注:本報告因金額單位轉換原因可能存在尾數誤差。
第一部分 奉新縣財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有關地方性規章草案。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全縣財稅發展戰略,擬訂縣與鄉鎮(場、管委會、辦事處)、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全縣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縣對鄉鎮(場、管委會、辦事處)的轉移支付制度。
(三)負責全縣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負責全縣防洪保安資金征收管理。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組織制定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資金的審核、撥付。管理擔保資金、審批擔保和政府性債務舉措、使用、償還。負責制定全縣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五)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全縣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縣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
(六)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訂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承擔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工作,負責征繳全縣國有企業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并對國有經營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和監督檢查。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全縣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全縣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縣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縣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落實人才發展有關資金和財政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在奉新貸款項目的有關業務。
(十)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全縣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即奉新縣財政局(本級)。
奉新縣財政局(本級)設立25個內設機構,分別是:人秘股、綜合規劃股、預算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國庫股、經濟建設股、農業股、社會保障股、企業股、財政監督股、會計服務股、政府采購股、信息股、投資評審股、績效評價股、投融資股、資產服務股、鄉鎮財政服務股、非稅收入股、支付核算股、工資統發股、后勤服務股、高新園區財政服務股、黃溪新區財政服務股。
本部門年末編制內實有人員119人,其他人員0人。離退休人員83人,其中:單位發放離退休費的人員0人,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人員83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收入總計2584.13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上年持平;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含專用結余)0.00萬元,與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計2584.13萬元,比上年減少788.99萬元,下降23.39%,主要原因:上年度上級轉移支付資金較往年大幅增加,本年無上級轉移支付資金。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財政撥款收入2584.13萬元,占10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0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支出總計2584.13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2584.13萬元,比上年減少788.99萬元,下降23.39%,主要原因:上年度上級轉移支付資金較往年大幅增加,本年無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結余分配0.00萬元,與上年持平;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部門無年末結轉和結余。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基本支出1658.95萬元,占64.20%;項目支出925.18萬元,占35.8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2660.32萬元,決算數2584.1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1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年初預算數2227.53萬元,決算數2051.6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10%。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部分項目支出的時效性為2年,預計2025年度依據項目進度支付完成。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年初預算數236.21萬元,決算數335.9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2.20%。預決算差異主要原因:本年度月度績效獎計入養老保險及工傷失業基數,影響社會與保障支出調整預算金額增加。
(三)衛生健康支出(類)年初預算數89.73萬元,決算數89.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年初預算數106.85萬元,決算數106.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58.95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1452.40萬元,比上年增加35.19萬元,增長2.48%,主要原因:月度績效獎計入養老保險及工傷失業基數,影響工資福利支出上升。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136.42萬元,比上年減少9.42萬元,下降6.46%,主要原因:本年度單位退休及調出人員較多,影響以人員為基礎計算的公用經費金額。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62.14萬元,比上年減少37.08萬元,下降37.37%,主要原因:本年度撫恤金相關支出減少,影響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下降。
(四)資本性支出8.00萬元,比上年增加8.00萬元,主要原因:本年單位新增購入固定資產。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全年預算數21.73萬元,決算數21.72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9.95%;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01萬元,下降0.04%,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全年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0.00萬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國(境)。決算數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國(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4.80萬元,決算數4.79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0.00萬元,決算數0.00萬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數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全年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4.80萬元,決算數4.79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9.83%,主要原因:嚴格貫徹厲行節約相關規定,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01萬元,下降0.12%,主要原因:嚴格貫徹厲行節約相關規定,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年末使用財政撥款負擔費用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三)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16.93萬元,決算數16.93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9.98%,主要原因:嚴格貫徹厲行節約相關規定,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0.00萬元,下降0.01%,主要原因:嚴格貫徹厲行節約相關規定,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全年國內公務接待146批,累計接待1452人次,主要是:公務接待及商務接待。
其中:外事接待費決算數0.00萬元,決算數比上年增加(減少)0.00萬元,增長(下降)0.00%,主要原因:無外事接待支出安排。全年外事接待0批,累計接待0人數,主要是:無此項業務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44.42萬元,決算數比上年減少1.42萬元,下降0.97%,主要原因:貫徹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10.7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2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03.5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10.2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9.8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10.20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92.22%,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臺),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務用車。本部門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納入2024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二級項目26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735.18萬元,占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其中,19個項目評價結果為“優”,4個項目評價結果為“良”,3個項目評價結果為“中”,0個項目評價結果為“差”。
組織對6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分別為:2024年財政核心業務系統年度運維服務費、2024年預算績效工作經費、2024年預算績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機構經費、2024年基建審核經費、2024年預算管理一體化單位會計核算模塊運維費、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66.8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國有資本預算支出0萬元。從評價情況看,支出績效情況較好,各項績效指標實際完成值與預期目標相差小,評價得分較高,項目得到很好地執行。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584.13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評價結果為“良”。從評價情況看,2024年度,奉新縣財政局堅決履行職責,基本完成了本年度績效目標。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1.本部門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組織對納入2024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二級項目26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組織對2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
2.綜合評價結論
2024年度多個項目績效目標編制合理,績效監控糾偏措施成效明顯,項目總體執行情況較好。
3.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總體分析
績效目標完成總體情況基本達成目標。
4.偏離績效目標的原因和改進措施
原因:有些項目未到期,資金未全部撥付;
改進措施:將進一步督促業務科室預算項目資金執行率。
5.績效自評結果應用和公開情況
2024年度部門決算公開運用2024年績效自評結果。
本部門“2024年預算績效工作經費”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結果如下:
(詳見附件)
(三)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情況。
項目部門評價報告見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 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 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4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3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參公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參公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三)機關服務: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參公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的支出。
(四)預算改革業務: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財政國庫業務: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支出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六)財政監察:反映財政監察派出機構的專項業務支出。
(七)信息化建設: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八)事業運行: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九)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十)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十一)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附件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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