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務資訊 / 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 / 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指引
|
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
|||||||||||||
|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
一級 |
二級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主動 |
依申請 |
縣級 |
鄉級 |
||||||
|
1 |
法治宣傳教育 |
法律知識普及服務 |
1.法律法規資訊 |
《中共中央 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
|
|
2 |
推廣法治文化服務 |
1.轄區內法治文化陣地信息 |
《中共中央 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
|
|
|
3 |
對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
1.評選表彰通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
|
|
|
4 |
公證 |
公證員一般任職執業審核、考核任職執業審核 |
審查(考核)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 |
■政府網站 |
|
申請 |
√ |
|
√ |
|
|
5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 |
1.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法律援助機構 |
■精準推送 |
|
法律援助申請人、受指派的律師事務所或其他組織等 |
√ |
|
√ |
|
|
6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辦案人員辦案補貼的審核發放 |
案件補貼審核發放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
自收到公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法律援助機構 |
■精準推送 |
|
申請 |
|
√ |
√ |
|
|
7 |
對法律援助機構不予援助決定異議的審查 |
處理決定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
自收到公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奉新縣司法局 |
■精準推送 |
|
申請 |
|
√ |
√ |
|
|
|
8 |
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
1.評選表彰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
|
|
|
9 |
法律援助 |
對律師事務所拒絕法律援助機構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師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擅自終止法律援助案件或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
|
|
10 |
基層法律服務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準許可 |
不予受理通知書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 |
■精準推送 |
|
申請 |
√ |
|
√ |
|
|
11 |
基層法律服務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
|
|
12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表彰獎勵 |
1.評選表彰通知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
|
|
|
13 |
人民調解 |
對有突出貢獻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
1.評選表彰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
|
|
14 |
法律查詢服務 |
法律法規和案例檢索服務 |
1.法律法規庫網址或鏈接 |
《中共中央 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
|
|
15 |
法律服務機構、人員信息查詢服務 |
轄區內的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仲裁、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有關基本信息、從業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
√ |
|
|
16 |
法律咨詢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咨詢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法律咨詢服務指南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 |
■政府網站 |
√ |
|
√ |
|
√ |
√ |
|
17 |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信息 |
1.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相關規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奉新縣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 |
■政府網站 |
√ |
|
√ |
|
√ |
√ |
附件:
關聯稿件:
上一篇:
下一篇:
打印
關閉

